平顶山市住宅委员会办公室
对于郊区2016年第1批廉租住宅复审家庭的
公 告
平住宅办公布〔2016〕2号
按照《平顶山市城镇较低收入家庭廉租住宅经管办平顶山市住宅保障准入与加入经管办平顶山市对于实行廉租住宅经济合用住宅和公共租借住宅并轨运行增强分配入住经管的告诉》(平政〔2013〕37号)和各区考查申报情形,经住宅、、工商、财政、税务、社保和民政等局部联审联批,340个廉租住宅什物配租家庭经过复审拟继续进行廉租住宅保障,现予公示。
对上述复审成效有贰言的,请于2016年7月1日前向我办告发,告发2636115。
- 鹰城2016*批廉租房复审公告